三门县亭海养殖公司三期蔬菜地养殖塘养殖经营权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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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亭海养殖公司三期蔬菜地养殖塘养殖经营权项目 招标公告
三门县亭海养殖公司三期蔬菜地养殖塘
养殖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塘股村董事会研究决定,三门县亭海养殖有限公司三期蔬菜地养殖塘养殖经营权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按一个标的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三门县亭海养殖公司三期蔬菜地养殖塘养殖经营权项目,养殖塘分为A区块、B1区块、B2区块、C区块:
1.养殖塘三期A区块,面积约244亩,共14口塘(具体塘号面积及位置详见附图即红色标记的区块)。
2.养殖塘B1区块,面积约 109.67 亩 共4口塘(具体塘号面积及位置详见附图即蓝色标记的区块)。
3.养殖塘B2区块,面积约 472.45 亩 共25口塘(具体塘号面积及位置详见附图即绿色标记的区块)。
4.养殖塘C区块,面积约为215.5亩,共6口塘(具体塘号面积及位置详见附图即黄色标记的区块)。
其中养殖塘A区块、B2区块各有一个进水泵站,中标人在承包期内使用泵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包括建造、维修等一切费用)承包期满后养殖塘所有设施归浙江省三门县亭海养殖有限公司所有(包括泵站、闸门等)。
本次招标所有养殖塘承包面积不再丈量。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现场勘查由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勘查,踏勘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
1.标底价:承包款为每年每亩人民币2100元,即为本次招标标底价。
2.承包期:
a.A区块、B2区块、C区块承包期为 五 年,承包期限自农历 2021年 1月14日起至农历 2026年 1 月 13 日止。交塘时间必须在农历1月28日前。
b.B1区块承包期为四年,承包期限自农历 2022年 1月14日起至农历 2026年 1 月 13 日止。
承包款支付方式:
养殖塘A区块、B2区块、C区块承包款分四期支付,第一期在合同签订前付清前二个年度的承包款,其中第一年度的承包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其履约保证金抵作第五年承包款);第二个年度、第三个年度、第四个年度的承包款在每年的农历11月20日前付清下一个年度的承包款。
养殖塘B1区块4口养殖塘承包款分四期支付,第一期在合同签订前付清一年承包款,该承包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其履约保证金抵作第四年度承包款);第二期承包款在农历2021年11月20日前付清2022年承包款(即自农历2022年1月14日至农历2023年1月13日止);第三期承包款在农历2022年11月20日前付清下一年度承包款(即自农历2023年1月14日至农历2024年1月13日止);第四期承包款在农历2023年11月20日前付清下一年度承包款(即自农历2024年1月14日至农历2025年1月13日止)。
4.评标、定标办法:
a.本次发包方设定保留价,保留价在开标前临时公布,以高于或等于保留价为有效标,低于保留价为无效标。
b.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三、投标人要求: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四、报名、投标保证金、领取标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公历2021年 1 月 21 日上午 8 :00 - 9 :30 时。
2、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原件及复印件,并付资料费500元,资料费不予退还。
3、投标保证金、领取标书时间及方式:
a、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60万元),在公历2021年 1 月 20 日下午16:30时前汇入三门县亭海养殖有限公司 帐户(开户行: 三门农商银行亭旁支行 帐号: 20100002331421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承包款,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b、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公历2021年 1 月 20 日下午16:30时前。未按时汇入,其报名资料不予接收。
c、领取标书时间:在公历2021年 1 月 21 日上午 9:45 - 10:00 时凭报名时开具的收款收据及银行进账单领取标书。每一份保证金领取一份投标书。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1年 1 月 21 日上午10:00 时。
六、报名、领取标书、投标地点: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七、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单位为 拾元 ,以每贰拾元为递增价位,不得以元、角、分为单位报价递增。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承包款(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抵作相同金额的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亭海养殖有限公司三期蔬菜地养殖塘项目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资格或不按时付清第一期承包款并不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陆拾万元无条件予以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养殖塘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九、承包要求:
1、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者甲方因养殖塘建设规划需要使用,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自行腾空养殖塘,甲方退还承包人未到期的承包款(不计息),若遇国家征用养殖塘时对塘内养殖物的补偿款归承包人所有。
2、承包期内,承包人只能将养殖塘用于养殖经营,不得改变现状,不能移作它用,更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3、承包期内,承包人要合理使用并维护养殖塘的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否则按价赔偿。
4、承包期间,承包人必须保证养殖塘构造完好,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的承包人按实赔偿。承包期满后按时交还给甲方,逾期移交的,甲方有权处置塘内的一切物品,对由此所造成得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负,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逾期不交还养殖塘的,则从逾期之日起,按逾期天数支付双倍的承包款。
5、承包期间,该区块进、排水及电源设施均按现状,发包方不再另行考虑对现状进行改造。
6、承包期间,该区块甲方不提供生产和生活用房。
7、承包人无权管理养殖塘以外的进、排水河。
8、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门县亭海养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性献 13958535596 政府网短号:665596
赖邦贵 13968507238 政府网短号:661238
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辉 联系电话:0576-83322830
三门县亭海养殖有限公司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亭旁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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