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世纪名苑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补充公告
三门县世纪名苑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补充公告
至各投标人:
三门县世纪名苑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编号:浙衡达【2019】014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里面的内容修改如下:
1、增加投标供应商资格特定条件:2016年1月1日以来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同一般条款及签订方式”中“第二十二条 其他”第1条款作如下修改:
由原来的:1、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保养、一般维修、检验、检测、限速器校验、保险等单件(次)费用大于200元(含)以上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单件(次)费用少于200元的由物业公司负责。
电梯重大修理、改造、更新费用,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出,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中明确由有关单位和个人承担的除外。
电梯重大修理、改造项目的内容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确定。
修改为:1、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保养、一般维修、检验、检测、限速器校验、保险等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
电梯重大修理、改造、更新费用,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出,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中明确由有关单位和个人承担的除外。电梯重大修理、改造项目的内容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确定。
其余条款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门县世纪名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浙江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