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游街道港溪村(梅村)村小巷路边商铺招租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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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海游街道港溪村(梅村)村小巷路边商铺招租

    招标公告(二次)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四委会及村民代表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将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港溪村(梅村)村小巷路边商铺面向社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租,凡具有承租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位置: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港溪村(梅村)村小巷路边商铺

    2.招租商铺性质:商铺权属属于村集体所有。

    3.招租商铺简介:本次招租商铺共12间,按1个标的单位进行招租。具体标的划分及标底价等如下:

    序号

    商铺位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标底价

    (元/年)

    租期

    备注

    1

    港溪村(梅村)村小巷路边商铺

    约600

    95000

    3


    二、本次招标招租要求

    1)本次招租房屋仅就商铺进行出租,村方不负责办理承租人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各类证照能否办理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必须做好防火、防盗、保险、安全等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承租人负责。如消防部门要求另行配备消防设施的,承租人须自行配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租赁物的经营和使用时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4)租凭期房屋的修缮:店面房属人为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力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5)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需改造或增设其它固定设施,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改造或增设其它固定设施包括(墙体和楼层的隔断及其它固定设施)不得拆除,设备可以自行拆除,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6)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7)在签订合同交房时间内未交房的,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推算,以20%的的租金赔偿乙方经济损失费。

    8)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年租金的10%罚款。

    9)有效期届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固定设施、设备保持现状,不得损毁,并完整无条件将所承租房屋在10天内交还村方,且不得向村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方投入的固定设施、设备均归村方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村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0)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在竞租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1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1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该不负责。

    13)本招租须知未尽事宜以日后的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三、招租方式和办法

    1.招租方式公开招标

    2.招租底价:本次招标标底价为人民币95000元/年。

    3.承租款支付方式: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承租期限为 3 年,分3期付款,第一期在签订合同时交当年承租款,第二期至第三期分别于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逾期则视为违约

    4评标、定标办法: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四、投标人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或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报名、领取标书、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及领取标书时间:2018126上午8:00-8:30

    2)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付资料费300元,资料费不予退还。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万元),以现金方式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承租款,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当天退还(不计息)。

    4)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126日上午8:40

    5)报名、投标保证金提交、领取标书、投标地点: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游街道六楼会议室。

    六、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元,不留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角、分则四舍五入计至

    七、合同签订: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付清第一年度承租款(投标保证金抵作相同金额的承租款,3租赁期一个月后正式开始),并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招租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租或不按时付清承租款并与招标人签订承租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2万元没收,直接转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该商铺由招标人另行招租。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八、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踏勘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海游街道港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麻季楼   

    联系电话:13606761625      

    招标代理: 杭州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银芳        联系电话:0576-83318976  

     

    三门县海游街道港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海游街道办事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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