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沙柳街道大周美丽乡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补充说明
三门县沙柳街道大周美丽乡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
补充说明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11. 1价格调整更改为: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予以调整,调整范围包括主要材料(钢材、水泥)。本条约定的调整时间均为在施工合同工期范围内。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A1=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所在月《台州造价》(正刊)(三门县)对应材料信息价;
(2)市场价格约定:A2=合同施工期前80%月份《台州造价》(正刊)三门信息价所对应材料信息价算术平均价;
(3)调整方法
a.当A2>A1时,该材料结算单价按超出的金额调增,即该材料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 (A2-A1);
b.当A2<A1时,该材料结算单价按低于的金额调减,即该材料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A1-A2);
c.当A2=A1时,该材料结算单价不作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三门县沙柳街道船帮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沙柳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