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01/03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
一、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申请、投标报名登记手续,核验相关资料,办理工程直接发包及其他竞标交易业务相关手续。
2、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代理事务。
3、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提供招标、拍卖、挂牌服务。
4、为县属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社会公共资源经营权出让提供相关服务。
5、办理招标信息、中标(预中标)公告发布事务;建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信息网络,为交易双方和中介机构提供交易场所、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服务,建立中介机构、供应商网络。
6、协助办理开标、评标、签约等相关事务;办理评标专家库使用事务。
7、办理招标、投标活动和政府采购活动情况统计分析及相关资料存档事务,并按照规定报相关部门。
8、维护中心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预防和制止交易活动中的各种纠纷。
9、承办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为三门县建设项目交易、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和拓展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有形市场,内设综合科、交易一科、交易二科、采购科四个科室。建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我县在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创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择优”的原则,力求打造廉洁、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
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19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29.2万元,事业收入68.8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198万元。具体为: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8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8.3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65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编制到县外事侨务办及台办,纳入专项预算管理。
2.公务用车购置全县实行总额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行单车定额核算制度,每辆每年控制在4万元内;公务接待费控制目标为5万元。
三、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