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心湖国际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29

  • 招标公告
  • 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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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心湖国际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补充说明

    各投标人:

    2018年4月24日发布于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mztb.com)小额工程的三门县心湖国际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

    四、合格供应商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投标人需管理过类似的(面积为100000㎡及以上)小区物业管理案例。(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修改为:

    四、合格供应商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投标人正在管理(面积为100000㎡及以上)2个小区物业管理案例,并提供当地乡镇或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业主在投标前对投标单位的管理案例进行核实,如出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二、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在规定时间内(1天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报价并拒绝履行,业主委员会将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其余未及事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采购单位:三门县心湖国际业主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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