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亭旁镇坑下村红色餐厅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3

  • 招标公告
  • 中标公示
  • 三门县亭旁镇坑下村红色餐厅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三门县亭旁镇坑下村红色餐厅招租项目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将位于三门县亭旁镇坑下村红色餐厅招租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租为三门县亭旁镇坑下村红色餐厅,餐厅使用面积为 360  平方米。

    二、本次招标房屋招租要求

    1.招标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餐厅名称,招标人同意承租人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与现有设施的情况下,允许承租人装修、改善增设他物。

    3.本次出租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物业、垃圾清运等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村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合同签订前,承租人须向村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合同期满后,村方检查房屋,如有损坏作价赔偿,如无损坏则无息全额退还。如有改造了房屋整体结构的部位,村方认为有必要恢复原状的,承租人必须予以修复,租期内的房屋修理,全部由承租人自理。

    5.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必须做好防火、防盗、保险、安全等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承租人负责。如消防部门要求另行配备消防设施的,承租人须自行配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房屋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经营期间要求服务人员年轻化,服装必须统一。

    8.承租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村方的监督和管理,经营期间如不服从管理的,村方将给予警告,如承租方不加以整改的,村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经营中产生的所有法律、经济等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本次招租成交值为净值,日后涉及的房屋租赁税等须由承租人支付。承租人支付租金后,村方只予开具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如承租人需要税务部门发票的,则所需税费由承租人支付。

    11.租赁期间,承租人有分租或转让他人的,必须事先征得村方书面同意,否则为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必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2.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其履约担保全部不予退还,并且租赁房屋内一切设施与设备由出租人处置: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租金达一个月以上;

    (2)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3)承租人在出租房屋内进行违法行为的;

    (4)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给第三者的。

    13.有效期届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固定设施、设备保持现状,不得损毁,并完整无条件将所承租房屋在10天内交还村方,且不得向村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方投入的固定设施、设备均归村方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村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4.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在竞租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15.本招租须知未尽事宜以日后的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三、招标方式和评标办法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标底价:每年承租款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万元),即为本次招标标底价。

    3.承租期:承租期为3年,自公历2018年9月6日起至公历2021年9月5日止。

    4.承租款支付方式:1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承租期限为 3 年,分3期付款,第一期在签订合同时交当年承租款,第二期至第三期分别于每年8月6日前支付。

    5.评标、定标办法: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四、投标人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五、报名、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公历2018年 8月30日上午8:30--10:00。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付资料费500元,资料费不予退还。

    2.投标保证金、领取标书时间及方式:

    a.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以 现金 方式在公历2018年 8月30日上午10:00 前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汇入村集体银行账户,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当天退还。

    b. 领取标书:提交保证金后,在公历2018年 8月30日上午10:00--10:10,凭身份证原件及报名收据领取标书。

    3.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公历2018  8月30日上午 10:30 时。

    4.报名地点、投标保证金提交、领取提交标书、投标地点: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六、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佰元不留拾及元。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拾及元则四舍五入取整佰元。

    七、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公历2018年9月5日下午3点钟前付清第一期承租款(投标保证金抵作相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亭旁镇坑下村红色餐厅招租项目承租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租或不按时付清承租款,并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承租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5万元没收,该红色餐厅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租。

    八、其它:

    1.如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2.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九、联系方式

       业主联系人:楼先亮、楼可掌       联系电话:13958537399、15355638188

       代理联系人:陈龙                 联系电话:0576-83322830

     

    三门县亭旁镇坑下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亭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23日

  • 暂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