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游街道下谢村后湾山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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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租 公 告

    三门县海游街道下谢村后湾山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四委会研究决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将本项目面向社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租。凡符合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位置:位于下谢村后湾山。

    2.地块性质:属于下谢村集体所有。

    3.招租地块面积:面积为150亩,本次承包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可自行组织丈量和踏勘。

    二、招标综合说明: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标底价:本次招标标底价为每年每亩壹佰元整(¥100元/亩/年)

    3.承租期:承包期为20年,自公历2018年8月 1日起至公历2038年7月 31 日止。

    4.支付方式: ①本次招标标底价为每年每亩壹佰元整(¥100元/亩/年)。② 总承租款分批次支付;第一次承租款(仅指第一年的承租款)在签订合同当天支付。余下的承租款支付期限按三年一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以签订合同当天时间节点为准。

    5.评标、定标办法: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人,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如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三、投标人要求:①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其它组织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装于封套并注明名称,开标时提交)

    2、保证金的退回: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承租款汇入村集体银行账户。

    五、报名及获取资料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 7 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报名时并付报名费300元/份,售后不退,超过报名截止时间范围内拒不接受。

    2、报名地点:杭州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县海游街道朝晖路67号201室(环城东路与岭枫公路交界处)

    3、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单位组织参加投标:(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b)法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参加投标:自然人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标书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 7月31 日9 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三门县海游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游街道办事处6楼会议室)进行开标,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要求:按年报价,超过标底价为无效标。投标人报价以元递增进行报价。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元,取整数。不留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角及分,则四舍五入取整元。大小写均可,大小写不同以大写为准。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候选人应于公示期结束后并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第一中标人须在开标公示结束后,收到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后5天内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或自动放弃承租资格的,或不按时付清承租款,则没收投标保证金,则承租资格直接转为第二中标人中标。若第二中标人逾期或放弃承租资格的或不按时付清承租款,该标的招租人将重新组织另行招标。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合同文本。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租人。

    九、招租要求:

    1.本次土地只能用于种植,不允许作为其它用途,不得改变土地性质。

    2.土地另作他用,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一切责任与村方无关。

    3.如果承包土地被政府征用,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地上建筑物补偿款,农作物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归承租人所有。

    4.承租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业主方的监督和管理。本次招租地块需符合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存放危害安全的易爆、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一经发现,责令整改,村方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后湾山土地由承租人自行平整,因后湾山目前没有通行道路,若在开发利用时需要修建道路所涉及村民的山和地以及所产生的费用、修建道路工程款由乙方负责,甲方仅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在开发过程中不允许承租方私自乱挖乱采造成地质灾害隐患。

    6.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承租方如对后湾山进行低山缓坡等项目开发,项目开始前需一次性按每亩1000元人民币支付给村方。

    7.承租款不能按期支付,合同自动终止,村方收回相关权利。

    8.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质量问题由承租方负责,与村方无关。

    9.如经营中产生的所有法律、经济等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招租人:三门县海游街道下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谢邦运      联系电话: 13758600698

    联系人:谢银芳       联系电话:0576-83318976/ 13968529967

     

                                             

      三门县海游街道下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杭州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海游街道办事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 7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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