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供货供应商入库备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06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议供货供应商

入库备案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企业及公司:

三门县财政局拟于20161月开始对县本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在浙江省协议采购公示目录内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网络设备和网络安全产品、电器设备、摄影摄像器材、通用软件及办公耗材等,实行协议供货。

     受县财政局的委托,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各协议供货中标企业签订协议并办理入库备案手续,请三门境内具有以上经营范围的企业或单位在2016131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原件及清晰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清晰扫描件及复印件到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协议供应商资格。

 

地址:三门县海游镇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层采购科)

联系人:张琴

联系电话:0576-83326608

附件:

1.《协议供货协议》

2.《诚信信息库入库申请表》

《法人授权委托书》

《诚信廉政承诺书》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16

 

三门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协议

 

 

甲方: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相关工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供货的产品包括办公自动化、网络和电器设备、网络安全产品、摄影摄像器材、通用软件等财政监管部门按协议供货方式采购的品目。

第二条 本协议自2016年2月始有效期为一年,甲方根据本项目执行情况决定是否延期,或进行必要调整,或重新采购。

第三条 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所提供的协议供货产品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

(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2)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产品样本(如有的话);

(3)该批次产品涉及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及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或其所指引的内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有违约行为,或者未履行投标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通过有关媒体予以公告,或通过其他形式进行披露,扣缴履约保证金,直至停止乙方的供货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

2.因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给甲方和用户造成损失的,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

3.对不履行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不好的供应商,甲方有权取消其参加下一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竞标的资格。

(二)甲方的义务

负责协调解决乙方与用户在协议供货执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必要时甲方可代表采购人直接与乙方进行协商,重大或复杂问题甲方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协议供货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作为中标产品的协议供货经销商,乙方应在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下与用户协商确定供货价格。

3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乙方在本项目下的任何行为都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包括依法纳税、保护环境、知识产权、劳保政策等各方面的规定。若一旦发生违法违规或违反承诺的行为,无论情形如何,均属乙方单方面的责任,应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4.妥善保管采购合同、验收单及相关资料,以备查验。

5.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搞好协议供货服务,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6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各协议供货厂商承诺的最高限价只能下调,而不能上调;如价格变化,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得到确认后,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价格调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项目和期限完成供货和服务。逾期未完成的,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合同规定,给予用户经济赔偿。

(二)因质量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处理

协议供货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各采购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直接追究协议供货商的违约责任,并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有关情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违法违规供应商予以通报批评,扣除中标供应商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情节较轻的暂停三个月供货资格,情节恶劣的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2.产品质量、配置或提供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承诺标准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承诺供货或提供售后服务的;
    4.没有按照承诺的供货期限及时供货或提供售后服务的;
    5.没有按照承诺的优惠价格签订采购合同并供货的;
    6.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采购单位正常采购活动的;
    7.违反法律法规、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条 协议的修正和终止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协议。

2.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日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的影响。协议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协议影响的程度,协调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协议。

4.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采购服务的;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以年金形式缴纳,金额为两万元。协议供货期满无息退还。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如乙方与用户发生争议,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说明争议发生的原因,提出拟解决的办法,由甲方协助调解。调解不成,乙方与用户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      方: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 0576-83326608

地      址:三门县海游镇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层采购科)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地       址:                      

 

年   月   日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信息库入库申请表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区


国税登记证编号


地税登记证编号




单位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基本户开户银行


基本户开户账号














 


注册资本金

万元




营业期限从


登记机关


 

相关扫描件列表

 

诚信承诺书

制作成JPG格式图片,尺寸大小如下:

横向证书:宽度1000×高度800(像素)

例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竖向证书:宽度800×高度1000(像素)

例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法人授权委托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国家税务登记证

地方税务登记证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证明

其他材料




 

 

填报说明:

1、以上所有资料请填写打印(不受理手写件),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其他页加盖骑缝章。

2、电子版(wordjpg扫描件)与纸介资料同时提交。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         (姓名)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前来办理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信息库入库相关事宜,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办理,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有效期至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人(签字):

 

联系电话: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廉政承诺书

 

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以下简称诚信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发布,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

二、我单位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的交易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需要提交的单位业绩和获奖情况等,均事先在诚信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四、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诚信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信息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五、我单位所办理的诚信信息库登录介质锁(包括单位、个人锁,内含数字证书、电子印章)授权专人管理并仅限本单位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使用,不允许出借、转让或出售,如有遗失,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办理补办手续,并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若违反上述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正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投标项目并取消入库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禁止三年内进入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承诺人单位全称(加盖法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承诺人注册地址: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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