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育苗(育秧)设施大棚承包
发布时间:2022/10/31
- 项目基本信息
- 正式披露
- 更正(澄清或修改)公告
- 成交公告
- 履约公告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出让方式 标的数 项目分类 资源类型 委托方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智能育苗(育秧)设施大棚承包
智能育苗(育秧)设施大棚承包公告
受浙江三门凤凰山农垦场有限公司委托,将于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8日10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起拍价及保证金:
1、为巩固提升资金项目投入的后续运行,智能育苗(育秧)设施大棚面积为19.54亩,钢结构操作间200平方,蓄水池900平方。
2、租金的支付方式:竞得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将租金和5万元履约保证金汇入到出租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签定合同,未按要求付清款项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租金分期支付,先付后用。第一年度租金以及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二年度租金于2023年12月30日前付清;第三年租金于2024年12月 30日前付清;第四年度租金于2025年12月30日前付清。第五年度租金于2026年12月30日前付清。
3、起拍价:8.8万元/年
4、租赁时间:5年
5、用途:用于现代农业育苗(育秧)及种植。
6、竞价保证金:3万元整。
二、交易对象
愿在起始价及以上竞租本次交易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农业专业合作社。
三、交易方式
交易采用在线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已支付的投标人,自行登录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价。
四、报名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1月8日10时。 即日起接受咨询。投标人须按规定在线办理报名手续,并以注册用户本人名义支付交易保证金。网上转账或直接银行柜台划款等方式(不接受现金或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缴纳,须保证足额资金在报名截止前到账(以网站载明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其它要求
1、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具体详见网络竞价规则),价高者得的方法进行。竞价一旦成交,任何人不得反悔,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投标人不得冒名或挂靠,以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承租期内不得进行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合同自行中止。
3、履约保证金:竞得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将租金和5万元履约保证金汇入到出租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签定合同,未按要求付清款项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租用期满后无息退还。
4、如期满后乙方不续签,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及时腾空租赁场地,将所租赁的智能育苗(育秧)设备设施农业大棚及该区域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完好交于甲方。原租赁设施以及乙方后添置的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等均归甲方所有,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如乙方交纳租金后需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开票税费由乙方另行承担。
6、育苗(育秧)用水,若使用农垦场自来水按1.3元/吨计收,若使用礁石水库管道水按0.5元/吨计收,通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7、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现有结构和用途,租赁物及附属设施(水稻播种流水线、传送带、智能设备、喷水车、钢管及大棚设施等)的维修、保养、添加设备等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添加设备等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由乙方在租赁期内维修和保养形成附属设施无条件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拆除和破坏。
8、除育苗(育秧)外,乙方在种植时应按绿色食品生产标准要求种植,并做好三项记录(用药等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
9、乙方必须参加农业大棚保险,遇到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如大棚遭受损失,由乙方出资修复。
10、乙方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依照国家、地区、行业等标准进行,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12、乙方应保证不对租赁的土地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及时清理农业废弃物,否则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所有损失及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在租用期间应与相邻土地使用权人和睦友善,不得影响他人行使合法权益。
14、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承担国家规定的各种税、金、费并承担自然及生产风险,自负盈亏。
15、乙方应合法经营并做到安全生产,若发生事故和纠纷,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六、配套设施财产清单
1、水稻播种流水线一套(含7寸与9寸滚筒)。
2、输送带16台(6米)、输送带2台(2米)、转弯装置2台。总长100米。
3、基质上料机2台。
4、大风机48台(4台备用)。
5、钢结构操作间一幢200平方。
6、内外遮阳大棚:一号棚72X88=6336平方;二号棚76X88=6688平方,合计13024平方。
7、喷雾系统(喷水车)13024平方,4台喷水车及2台1.5KV增压水泵。
8、温室物联网智能控制设备:65寸电视机一台,360度全景摄像机2台,枪机摄像机6台,智能控制柜2台,电脑一台,气象设备一套,温室内显示屏2台。
9、蓄水池2座(2座450平方)
代理联系人:方远 联系方式:13634077717
出租方:浙江三门凤凰山农垦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加强 联系方式:13566499776
系统服务咨询电话:13968512856 章宏涛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cq.jyzx.sanmen.gov.cn/jmr/index (进网址---国有产权交易,查看公告信息)
竞买操作手册:http://cq.jyzx.sanmen.gov.cn/jmr/help
竞买人账号注册:http://cq.jyzx.sanmen.gov.cn/register/entRegisterInfo
浙江三门凤凰山农垦场有限公司
三门华厦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2年10月31日
网络竞价须知
受 浙江三门凤凰山农垦场有限公司委托,将于2022年10月31日10时至2022年11月8日10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平台,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为巩固提升资金项目投入的后续运行,智能育苗(育秧)设施大棚面积为19.54亩,钢结构操作间200平方,蓄水池900平方。
二、报名须知
1、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竞价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8日上午10:00时。
3、网络竞价网址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jyzx.sanmen.gov.cn/home/index
(进网址---国有产权交易,查看公告信息)
三、竞价须知
1、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坏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
2、竞价人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竞价截止时间内登陆竞价系统,并仔细核对当前用户名。竞价人需认真阅读《竞买人操作手册》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3、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重新登录竞价系统。
4、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5、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6、取得竞价资格的竞价人可参与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标的底价(8.8万元/年)。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1000元的整数倍。
7、报价一经提交即认为是竞价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8、竞价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价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三门县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价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价人负责。因竞价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9、竞价过程中,如遇网络系统发生故障,由代理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
10、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竞价。决定重新竞价的,在竞价平台发布相关公告,竞价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竞价人认为竞价公告、竞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竞价人对出让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出让方、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诉。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司有权及时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
1、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2、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期结束时间等网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五、竞价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
2、其他未竞得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到原账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付清矿产款款项及履约保证金的;
(2)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 智能育苗(育秧)设施大棚承包合同》的;
(3)竞价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价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4)竞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竞价人须遵守竞价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签约时间及价款支付约定事项:
竞得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将租金和5万元履约保证金汇入到出租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签定合同,未按要求付清款项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租金分期支付,先付后用。第一年度租金以及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二年度租金于2023年12月30日前付清;第三年租金于2024年12月 30日前付清;第四年度租金于2025年12月30日前付清。第五年度租金于2026年12月30日前付清。
八、履约保证金的约定
竞得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将租金和5万元履约保证金汇入到出租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签定合同,未按要求付清款项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九、产权交割及约定事项
1、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具体详见网络竞价规则),价高者得的方法进行。竞价一旦成交,任何人不得反悔,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投标人不得冒名或挂靠,以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承租期内不得进行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合同自行中止。
3、履约保证金:竞得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将租金和5万元履约保证金汇入到出租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签定合同,未按要求付清款项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租用期满后无息退还。
4、如期满后乙方不续签,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及时腾空租赁场地,将所租赁的智能育苗(育秧)设备设施农业大棚及该区域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完好交于甲方。原租赁设施以及乙方后添置的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等均归甲方所有,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如乙方交纳租金后需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开票税费由乙方另行承担。
6、育苗(育秧)用水,若使用农垦场自来水按1.3元/吨计收,若使用礁石水库管道水按0.5元/吨计收,通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7、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现有结构和用途,租赁物及附属设施(水稻播种流水线、传送带、智能设备、喷水车、钢管及大棚设施等)的维修、保养、添加设备等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添加设备等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由乙方在租赁期内维修和保养形成附属设施无条件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拆除和破坏。
8、除育苗(育秧)外,乙方在种植时应按绿色食品生产标准要求种植,并做好三项记录(用药等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
9、乙方必须参加农业大棚保险,遇到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如大棚遭受损失,由乙方出资修复。
10、乙方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依照国家、地区、行业等标准进行,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12、乙方应保证不对租赁的土地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及时清理农业废弃物,否则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所有损失及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在租用期间应与相邻土地使用权人和睦友善,不得影响他人行使合法权益。
14、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承担国家规定的各种税、金、费并承担自然及生产风险,自负盈亏。
15、乙方应合法经营并做到安全生产,若发生事故和纠纷,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配套设施财产清单
1、水稻播种流水线一套(含7寸与9寸滚筒)。
2、输送带16台(6米)、输送带2台(2米)、转弯装置2台。总长100米。
3、基质上料机2台。
4、大风机48台(4台备用)。
5、钢结构操作间一幢200平方。
6、内外遮阳大棚:一号棚72X88=6336平方;二号棚76X88=6688平方,合计13024平方。
7、喷雾系统(喷水车)13024平方,4台喷水车及2台1.5KV增压水泵。
8、温室物联网智能控制设备:65寸电视机一台,360度全景摄像机2台,枪机摄像机6台,智能控制柜2台,电脑一台,气象设备一套,温室内显示屏2台。
9、蓄水池2座(2座450平方)
本司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说明及评价,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本司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向本司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到现场亲自察看,还可向出让方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界址等,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承诺遵守本竞价须知的相关规定,对其竞价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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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出让人 竞得单位 合同名称 合同编码 合同金额 签署时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