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场股份经济合作社花鼓漫养殖塘 招标公告
新场股份经济合作社花鼓漫养殖塘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开会研究决定,将新场股份经济合作社花鼓漫养殖塘承包权对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新场股份经济合作社花鼓漫养殖塘共61.8亩,分三个区块如下:标号为1号塘(靠正屿山边)养殖塘面积为19.8亩;2号塘(外边南面)养殖塘面积为19.8亩;3号塘(西面)养殖塘面积为22.2亩。所有养殖塘的承包面积不再丈量。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勘查,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二、投标人要求:
具有承租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承包期:
承包期为 五 年,承包期限为公历2022年1月24日起至2027年1月23日止。但遇到政府征用时承包期限提前至政府要求的日期。
四、报名、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开标顺序、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及领取标书时间:公历2021年12月1日上午9:00至10:00时止。
2、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地点: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游街道办事处6楼会议室。
4、提交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每口塘5万元)在开标前以现金方式递交(同一个人可以缴纳多口塘保证金,即一个人每口塘只能报名一次)。所有的标段招标结束后,未中标者在开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不计息),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承包款。
5、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在合同期满后待股份经济合作社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6、开标顺序:三口养殖塘分轮次进行开标,先开1号塘,再开2号塘,最后开3号塘。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1年12月1日上午10:15时。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标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五、承包标底价及承包款支付方式:
1、本次招标标底价:本次养殖塘承包标底价均为每年每亩人民币3900元。
2、承包款支付方式:在签合同前先付清第一年承包款,并签订承包合同。每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承租(交款时间为每年农历12月18日前),如承包人逾期不支付承包款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对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发包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六、投标方式、投标地点、报价要求:
1、投标方式:(1)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投标价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位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所交投标保证金没收,该养殖塘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地点: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游街道办事处6楼会议室。
3、报价要求:①投标人将标书放入信封,在信封封面注明“姓名和几号养殖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②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元,不留角分。如投标函中出现留有角分则四舍五入计至元。
七、投标函填写方法:
本次招投标,同一个标中出现双重标书的投标人取消招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考虑清楚,投标后必须按照中标价支付承包款,如中标者弃标,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在投标函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不填写,则该投标函作废标处理。填写投标价时,必须填写投标价大小写,表格要填写完整,要认真仔细,字迹要清楚,大小写填写的金额必须一致,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八、合同签订
(1)根据竞标结果,中标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合同。必须是中标者本人来签订合同。
(2)若中标者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企图以其它原因拒绝签订合同,则该竞标者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权责和义务:
1、在承包期内,中标方如放弃承包的,招标方不退还承包款。若遇政策性变动需要或征用养殖塘,则不属违约范围(塘内养殖物补偿归中标方,其它一切补偿归招标方),按调整后的实际面积重新计算承包款,招标方退还所减少面积余下承包期限的承包款(不计息)。
2、在承包期内,如遇台风、暴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一切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中标方应当维护管理好养殖塘,遵守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服从水产等相关部门管理,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3、中标方不得改变养殖塘现状,如需改变,必须先征得招标方同意,相关改造投资费用中标方自负,承包期满后无偿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或索赔。如果中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私自改造养殖塘,招标方将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养殖塘承包权,并没收全部已交承包款。
4、招标方必须维护中标方承包经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中标方做好服务工作,对村民进行养殖塘安全生产教育,如发生偷、毒等情况,村方应积极协调处理。
5、养殖塘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理。在承包期内中标方有合法的自主养殖经营权,招标方不得干涉,但中标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危及养殖塘的所有已建设的公用设施行为。违者招标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6、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必须保持养殖塘的固定设施和坝体原状,完整交还给招标方,逾期移交的,招标方有权单方处置塘内的一切养殖物,对此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中标方不得在养殖塘内进行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如出现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俞高明 13958532882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霁雯 0576-83339991
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场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联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海游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24日
招标文件(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