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沙柳街道船帮里村(大周)民宿出租 补充公告
三门县沙柳街道船帮里村(大周)民宿出租
补充公告
致各位投标人:在原公告的基础上增加
“13.其他要求
1、民宿内电器、电脑、电视、空调、窗帘、床上用品、办公用品、卫生间用品、厨房用品等由承包人自行购买。
2、承包期内民宿水电费由承包人自负。
3、乙方在以上配套的室内用品(包括电器)承包期满后归甲方所有。
4、乙方在五年承包期未满放弃承包或在承包期内停止经营的,甲方有权没收一切,协议自行终止”
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公告执行。
三门县沙柳街道船帮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沙柳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