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农业农村局单位的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任务-取土化验(二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 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三门县农业农村局单位的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任务-取土化验(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备案登记号:浙财招备【2021】039号
二、磋商内容: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 (万元) | 服务期 |
1 | 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任务-取土化验(二次) | 180个土壤检测,检测参数:PH,全氮,有效磷,速效钾,有机质。 | 9.9 | 1年 |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cma 。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www.smztb.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8月27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开标室见四楼 LED 屏幕)。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保证金:
1. 磋商保证金: / 。
七、相关注意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代
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公告发布网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mztb.com/)。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倪忠钻
联系电话: 0576-83322830
(二)采购人(受理磋商采购文件相关质疑及答复)
采购人名称:三门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柯桢 联系电话:0576-83360967
三门县农业农村局
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
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任务-取土化验 二次(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