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岙镇枫马岭村里塘片公路旁联建厂房招租 招标公告
珠岙镇枫马岭村里塘片公路旁联建厂房招租
招 标 公 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三门县珠岙镇枫马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集体研究并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将三门县珠岙镇枫马岭村与坑头岙村联建厂房面向社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位置:位于枫马岭村里塘片公路旁。
2.招租厂房性质:枫马岭村集体所有。
3.招租厂房简介及标底价:本次招租厂房共分为三层,总建筑面积为1868平方米,其中第一层建筑面积为1461平方米按每平方米月租金15元为标底价,第二层和第三层建筑面积均为203.5平方米按第一层每平方米月租金中标价的50%计算收取承租款。
4.承租期:承租期为5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公历2026年3月15日止。
5.承租款支付方式:租金实行先支付后承租的原则,一年一付。
第一年承租款在合同签订日前一次性付清,其余每年承租款在合同确定的租赁时间下一年度开始的一个月前一次性付清下一年度租金,以此类推,逾期则视为违约。
6.评标、定标办法:1、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二、投标人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模具、机械零部件加工。
三、报名、领取标书、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间:公历2021 年 3 月 12 日上午9 :00时至11:00时止。报名地点:三门县海游街道梧桐路金茂大厦B幢1408(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758603777)
2)报名办法: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必须为法人代表);3.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投标保证金和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公历2021 年 3 月 12 日下午15:00时。
4)投标保证金提交、开标地点:三门县珠岙镇人民政府多功能开标大厅。
5)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3万元)。在承租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6)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万元),以现金方式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相同金额的承租款及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当场退还(不计息)。
四、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 角 。
五、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于公历2021年 3 月 16 日下午15:00 时前付清第一年度承租款(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相同金额的承租款及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珠岙镇枫马岭村里塘片公路旁联建厂房招租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租或不按时付清第一年承租款并与招标人签订承租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5万元没收,则该厂房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租。
六、本次招标厂房招租要求
1.本次出租厂房只按现状格局出租,厂房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废物、建筑垃圾清运费、水电费等均由承租方支付,村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本次招租厂房仅就联建厂房进行出租,村方不负责办理承租人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各类证照能否办理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中标承租人须负责厂房消防安全要求,如消防部门要求另行配备消防设施的,承租人须自行配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本次出租厂房防漏、维修及其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人支付租金后,村方只予开具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如承租人需要税务部门发票的,则所需税费由承租人支付。
6.租赁期间,承租人有分租或转让他人的,必须事先征得村方书面同意,否则为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必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如经营中产生的所有法律、经济等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本招租须知未尽事宜以日后的双方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9.因本厂房靠近居民区,有环境污染性如橡胶、橡塑等加工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投标。
七、因疫情防控需要,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登记情况。开标厅人员座位隔空就座,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五以上。请各投标人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珠岙镇枫马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 郑高平
联系电话: 13958538520
招标代理: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挺
联系电话:13758603777
三门县珠岙镇枫马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珠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