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上限价为268123.00元。采购内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项目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并进入为期一个月试运行阶段。
质量:合格(存储设备要求接入三门县交警大队控制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主要产品(云存储)必须通过公安部或者权威机构检测中心的检测并有相应有效的检测报告。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 8 月 6 日上午9:00时整在浙江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梧桐路19号金茂大厦A栋2楼)开标。
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
6.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将于2020年 8 月 4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在浙江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室(三门县海游街道梧桐路19号金茂大厦A栋2楼)进行现场报名,超过截止时间范围内拒不接受。
6.2报名所带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主要产品(云存储)的有效检测报告;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