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游街道上坑村办公楼门面房招租项目 招标公告
三门县海游街道上坑村办公楼门面房招租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三门县海游街道上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研究决定,将三门县海游街道上坑村办公楼门面房招租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上坑村综合楼一层,11间半,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现对房屋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
二、租赁期限为1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为业主赠送装修期,不计租金)。
三、租金标底价:30万元/年,每三年递增前三年总额的5%。
四、招标对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
五、报名、招租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07月24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止。
2、报名地点:浙江希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327号4楼)。
3、报名办法:
3.1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携带介绍信、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投保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原件或保函(委托报名的,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4、招租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07月28日09时00分在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游街道办事处六楼会议室准时进行招租。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元),现金或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1、采用保函方式:
1.1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投标人和担保人应对出具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使用保函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针对本项目投标保函扫描件或复印件。保函格式投标人自拟,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1.1保函开具受益人为本项目招标人;
1.1.2保函有效期不少于60日,保函有效期应从投标截止日期起算。
2、采用现金形式的在2020年07月24日16时30前打到以下账户:账号:201000023238157,户名:三门县海游街道上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游支行 。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汇入的账户名称必须跟投标时名称一致。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无息退回。
七、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人,低于标底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八、报价要求:本次年租金投标报价计算至佰元。
九、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签订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租或不按时签订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十、其他:
1、承租方装潢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租期届满固定的不动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可移动、拆卸的归承租方所有。水费、电费、清理费、消防器材及安装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2、承租方在房屋内增设他物或装修墙窗需经出租方同意,期限届满,固定的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移动的归承租方所有。
3、出租方只负责房屋的外部维修、屋顶维修、房屋外管道、房屋外水电主线路等维修,其他事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施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按价赔偿经济损失。
5、承租方需在门面前靠花坛一侧预留7米作为村方通行道路。
6、承租方所租赁的场地,装潢由承租方自行设计,自行组织装饰,费用也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并且承租方在装潢时不得破坏场地主体结构。
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能对周边造成污染,以及不能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影响。
8、承租方不能用于非法经营。
9、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退还合同实际未履行年限承租方已付租金。
10、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出租房屋由出租方收回,承租方已付全部租金不予退还,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向村方支付每年垃圾清运费10000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俞丹清 联系电话:0576-8330325/13958533735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327号4楼
招标人联系人:叶未省 联系电话:13968511299
三门县海游街道上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希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海游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07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