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洋市涂围区水域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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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洋市涂围区水域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三门县洋市涂围区水域由洋市涂围垦内子堤、西环路隔堤以及南排河堤防将围区东北侧包围而形成,水域面积约1000亩。洋市涂围垦区内造地改田一期工程于2019年4月份开工建设,同年11月份在健跳港洋市涂支航道取淤泥土吹填后污水排放在该水域,水质对养殖会受到影响。随着造地改田二期工程建设开展,水域总面积将逐渐减少至500亩左右。为切实加强水域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经指挥部研究决定将该水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出让养殖经营权

    二、项目承包年限

    2.1项目承包年限:自2020610日至20216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报名时间:20200528日星期上午8:30-1130,下午 14 301700 分,报名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费300元,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浙江联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朝晖路71号(启明博物馆东侧))

    4.2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递交),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61星期下午1500。递交投标书的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3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现金将保证金装入档案袋密封并标出投标人名称

    5.2开标地点:浙江联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门县海游街道朝晖路71号(启明博物馆东侧))。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七、投标书填写方法

     7.1投标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7.2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只能递交一份投标书,同一个投标人递交多份标书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考虑清楚,投标后必须按照投标报价中标。在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报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不填写,则该投标书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以百元计,填写投标报价时,必须填写投标报价大小写,表格要填写完整,要认真仔细,字迹要清楚,投标报价大写保留到百元,小写保留百位整数,大小写填写的金额必须一致,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八、投标书的密封

    8.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按规定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姓名。

    8.2密封要求:密封袋封口处投标人印章或签字。

    九、评标办法

    9.1本次招标采用明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三门县洋市涂围区水域面积约1000亩水域养殖经营权总承包标底价为人民币 20 万元/年。如果投标报价低于标底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相同,则现场抓阄确定。

    十、中标候选人公示

    10.1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中标候选人应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smztb.com”及三门县三门湾滩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公告栏接受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十一、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1.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布后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承包款余款并签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转为承包款。如果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承包款并签订合同的,作为自动弃权,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十二、签订合同

    12.1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其他情形造成其资格无效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年承包款打入指定账户,并且带承包人人身安全保险单原件,然后签订承包合同。

    十三、特别说明

    13.1如有效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权责和义务

    14.1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如中途而废,招标人不退还承包款。

    14.2在承包期内,洋市涂造地改田工程施工过程中水域承包人必须服从工程建设需要,不得干扰工程设备经过该水域,不得干扰正常施工作业;且严格控制库区水位-0.5米(黄海高程)以下,由管理人员控制水闸

    14.3在承包期内,如围区内因县政府开发利用需要收回该水域,发包人提前3个月通知水域承包人,承包人在期限内清理完毕水域内养殖物,逾期造成损失发包人不予补偿,同时退回未到期承包款。

    14.4在承包期内,水域承包人应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安全、生产等事故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应在水域周边设置安全警示牌,且承包人必须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14.5养殖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在承包期内由承包人自主养殖经营,招标人不得干涉。承包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范围内设置围网,但在招标人规定的范围外不得设置其他设施建设。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要服从指挥部统一管理,违者招标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4.6承包期限内。承包人不得出卖、出租或转让养殖塘河港。如确需转让,必须经招标人同意。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方小兴

    联系电话:1386762560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林霁雯          

    联系电话:0576-83339991

     

     

     

    招标人:三门县三门湾滩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浙江联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525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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