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城B05-1306-A局部地块商住楼 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9

  • 招标公告
  • 中标公示
  • 三门县城B05-1306-A局部地块商住楼 补充通知

    三门县城B05-1306-A局部地块商住楼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三门县城B05-1306-A局部地块商住楼项目于202058日发布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现就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1.1条款补充公告的内容更如下: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具体调整的人工(包括机械费中机上人工)、材料(特指钢材、水泥、砂、石子、砖、商品混凝土)〕。本条约定的调整时间均为在施工合同工期范围内。人工(含机上人工)调整的差价部分只计取税金、民工工伤保险费。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A1=编制招标控制价(预算审核书)时所采用《台州造价(工程所在地)》对应月份的人工、材料价格

    2)市场价格约定:A2=施工期对应《台州造价(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信息价算术平均价。

    (注:施工期总工期80%月份(遇有小数即进位取整)。

    3)调整方法

    a.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按超出的金额调增,即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 A2A1);

    b.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按低于的金额调减,即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A1A2);

    c.A2A1时,该材料(人工)结算单价不作调整。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门县海游街道松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海游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9

     


  • 暂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