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游港污染防治项目 (县城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西区行政村一期排查清淤) 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1

  • 招标公告
  • 中标公示
  • 三门县海游港污染防治项目 (县城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西区行政村一期排查清淤) 补充公告

    三门县海游港污染防治项目

    (县城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西区行政村一期排查清淤)

    补充公告

    致各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主要协议条款第十二条 “3、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所有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1‰计算。”更改为:“3、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所有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1%计算。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游街道办事处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海游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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