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健跳渔港固定码头管理服务承包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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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健跳渔港固定码头管理服务承包

    招标公告

     为切实加强码头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以码头养码头的方式。由三门县健跳渔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讨论提议,提交镇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将位于三门县健跳镇琴江村的健跳渔港固定码头渔用及停靠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三门县健跳渔港固定码头位于健跳镇琴江村,由两个500吨级泊位码头组成,码头平台尺寸为120m×12m,为高桩梁板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1号引桥长233.98m2号引桥长243.98m,引桥宽7.5m,为高桩;码头提供配电变压器80KV

    2、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勘查;投标人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招标内容:

    三门县健跳渔港固定码头管理包括收取固定码头管理服务费。

    三、项目承包年限:

    1、自合同签订日起叁年,即公历2020123日至公历2023122日止。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的企业。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2020116日上午830分止下午1630分,报名时现场购买标书,报名费300元,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三门县梧桐路264A003室(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2、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递交),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117日上午930分。递交投标书的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现金(将保证金装入档案袋密封并标出投标人名称)。

    2、开标地点:三门县健跳镇文化活动中心四楼会议室开标大厅(峧头村)。

    七、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1、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八、投标书填写方法

    1、投标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2、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只能递交一份投标书,同一个投标人递交多份标书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考虑清楚,投标后必须按照投标报价中标。在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并加盖公章。投标报价以百元计,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九、投标书的封装

    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按规定封装,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

    十、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明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标底价10万元/年,如果投标报价低于标底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相同,则现场抓阄确定。

    十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1、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中标候选人应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mztb.com”接受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十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布后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直接转为承包款,如果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承包款并签订合同的,作为自动弃权,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三、签订合同

      1、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其他情形造成其资格无效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收到中标通知书当天一次性将叁年承包款打入指定账户,并签订承包合同。

    十四、特别说明

    13.1如有效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权责和义务

    14.1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如中途而废,招标人不退还承包款。

    14.2在承包期内,如渔港码头因政府开发利用需要收回该码头,发包人提前1个月通知码头承包人,承包人在期限内结清各项费用并整理完毕私人物品,逾期未整理完毕造成的损失发包人不予补偿,同时发包人退回未到期的承包款。

    14.3在承包期内,渔港码头承包人应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安全、违规等事故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应在渔港码头周边设置安全警示牌,码头原有监控系统(共四个监控摄像头)由承包人维护,若在使用过程中损耗或毁坏,承包人需恢复原样,且承包人必须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14.4在承包期内,码头开始运营后,停靠船舶的吨位必须符合该码头设计要求:固定码头平台汽车限20吨,固定吊车限5吨,浅桥限20吨,码头使用应严格按照设计荷载堆放货物,严禁超负荷使用。承包人收取渔用船舶停靠及装卸费;承包人按相关部门规定价格收取自来水费和电费。同时每月或每季度按时与发包方按实结清费用,不得拖欠。合同到期时,按实际使用量与发包人结清所有费用。

    14.5固定码头运行及维护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在承包期内由承包人自负盈亏,招标人不得干涉。在承包范围内不得建设其他设施,如确实需要建设的,须经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要正常运营,服从相关部门监管,违者招标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4.6承包期限内。承包人不得出租或转让渔港固定码头管理服务。如确需转让,必须经招标人同意。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郑从成    13968466428 

    代理机构:谢优君        13806575153  656153

    三门县健跳渔港固定码头管理服务承包招标文件.doc


     

     

    招标人:三门县健跳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构:三门县健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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