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办公楼二楼餐厅招租 招 租 公 告
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办公楼二楼餐厅招租
招 租 公 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三委会研究决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办公楼二楼餐厅招租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办公楼二层,12间面积共计672平方米。
二、出租期:
出租期限为5年,自公历2019年10月31日起至公历2024年10月30日止。
三、标底价及租赁款支付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明底暗标上浮方式公开进行招标,标底为每月9元/㎡,取最高标为中标人,低于该标底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租金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为前3年(2019年10月31日至2022年10月30日),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第二期为第4年(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10月30日),在2022年07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三期为第5年(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0日),租金在2023年07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交2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人,低于标底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五、招标对象: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户籍村民均可参加报名竞标。
六、报名、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公历2019年10月23日上午08:30-17:00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付资料费 300 元,资料费不予退还。地点:三门县大湖塘交通路327号4楼。
2、投标保证金、领取标书时间及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以现金方式在开标前同投标函一起递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房租款汇入村集体银行账户,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退回。
3、投标截止时间:公历2019年10月24日 上午08:30。
4、投标地点:亭旁镇人民政府5楼开标大厅。
七、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角,不留分,不四舍五入。大小写均可,大小写金额不同的以大写为准。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付清第一期总租金(投标保证金抵作相同金额的租金),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办公楼二楼餐厅使用权租赁合同》,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第一期租金并与招标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合同文本。
本公告解释权归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村两委所有。
九、权责和义务:
1、出租方需负责接通水、电到总表,费用由出租方负担,资产归出租方所有。其他范围通水、通电等材料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水费、电费、清理费、消防器材及安装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2、承租方所租赁的场地,如需装潢,由承租方自行设计,自行组织装饰,费用也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并且承租方在装潢时不得破坏场地主体结构。
3、承租方在租期满后,如不续租则承租方购置及装饰的不动产资产归出租方所有,动产资产由承租方自行处置。
4、该地块属集体土地,出租方无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等证件。工商、财税、消防等相关经营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应积极支持配合承租方办理有关经营审批手续,但办理审批手续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负。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上述资产转租他人。
6、酒宴期间,楼下需要停车的,承租方需事先安排,不应造成道路拥堵。安全措施未到位的村方有权阻止。
7、若本村村民家有喜事或丧事需要使用酒宴餐厅的,应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优先给本村村民使用,酒宴当日正餐每桌按价格80元计。
8、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能对周边造成污染,以及不能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影响。
9、承包方只能作为餐厅使用,不得另作他用。
10、如果二层装修对于一层楼层吊顶有破坏的,承租方承担一层楼顶吊顶的恢复费用。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韩德轰 15867665313
招标代理:浙江希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锐 0576-83302325/13958533735
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亭旁镇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希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