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珠岙镇清湖村下界溪自然村交通智造小镇(界溪工业园) 工业用地地块招租(二次) 招标公告
三门县珠岙镇清湖村下界溪自然村交通智造小镇(界溪工业园)
工业用地地块招租(二次)
招标公告
三门县珠岙镇清湖村下界溪自然村交通智造小镇(界溪工业园)工业用地地块,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的工业园区用地地块,土地性质为集体,该地块面积约11亩,现进行公开招租,希望具备条件个人或单位踊跃参加承租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位置:位于三门县珠岙镇界溪工业园。
2.招租地块性质:地块权属属于清湖村下界溪自然村集体所有。
3.招租地块面积是:约11亩(以实际供地为主)。
二、本次招标地块招租要求
1.招租地块为面积约11亩,租期20年,招租标底价为10万元每年,投标金额高者中标,中标者使用期限为2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租金按年支付,每五年递增10%的租金,租金在每年的一年合约期(合同签约日往后12个月为一年,以此类推)前一个月上缴至下界溪自然村账户,逾期不缴者,按年租金的 5 %加收违约金,连续逾期超6个月未缴租金,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租土地。
2.中标者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按园区规划设计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标准厂房建设。建筑面积,容积率等须符合规划要求。中标者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前期规划、设计、勘察和国土、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者自行承担,前期费用约为150万元,在报名的同时缴纳,费用多还少补。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需的签章等工作下界溪村委及干部应给予支持与配合,不得推脱阻挠。
3.中标者需向下界溪村缴纳50万元厂房建设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厂房建设保证金),在建造过程中,如出现钢结构质量或工期延误(以镇政府建设期限为准)等违规情况造成整体工程无法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及没收50万元保证金。
4.承租方建成厂房后正常使用当中所产生的各种税费,政府部门要求的如每亩每年上缴的亩产税收等政策及相关费用,以及其他可能出现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5.承租方使用20年期限到期后,消防、环评等手续无偿归属出租房所有,所建设的厂房(包括水电配套设施、通信设备等)所有权属,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支付所有建筑及配套设施的相关费用。租赁期满后,该地块厂房重新进行招租,承租方在没有违约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经重新招租后,承租方不再租赁该地块厂房的,期满后承租人应及时清理该地块厂房内的经营产品并交回该地块厂房的使用权,逾期不清场的由招标人无偿收回。
6.本村招租允许本村小企业合伙联营,但投标和签订合同时,以联营单位推选的委托人作为代表与承租人发生关系,责任风险由该代表承担。
7.中标人建设的厂房在满足自己生产需求后,若有空余的,按实际行情给予本村企业优惠价格。
三、招标方式和评标办法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标底价:承租款每年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即为本次招标标底价。
3.承租期:承租期为20年。
4.评标、定标办法: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四、投标人要求:
具有承租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1、投标人如为企业的,应具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为自然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报名、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公历2019年10月 15 日至2019年11月4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时。
2.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支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转为厂房建设保证金,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珠岙镇清湖村下界溪自然村交通智造小镇(界溪工业园)工业用地地块出租承租合同》同时交付第一年租金(按实际中标价支付)。逾期则视为违约,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投标截止前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存入招租人的账户。入账原始凭证在递交投标函的同时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厂房建设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公历2019年11月5日上午9:00 时。
5.开标时间:公历2019年11月5 日上午9:00时。
6.报名方式:投标人在2019年10月15 日至2019年11月 4 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到代理机构(浙江豊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在三门县海润街道凤鸣路2号-111(企业中心二楼)报名及申领招标文件;报名费人民币300元整,受后不退。
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委托人的还需携带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递交标书及开标地点:三门县珠岙镇人民政府多功能厅。
六、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万元,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七、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承租款(投标保证金转为厂房建设保证金),并与招租人签订《三门县珠岙镇清湖村下界溪自然村交通智造小镇(界溪工业园)工业用地地块出租承租合同》,第二年的承租款在第一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内付清,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租或不与招标人签订承租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厂房建设保证金50万没收,招标人另行招标发租。
八、招租人与承租人签订合同后,到公证处进行合同公证。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珠岙镇清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下界溪自然村
联 系 人:吴伟森、吴相巍
联系电话:13906550863、13738509292
招标代理:浙江豊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选军
联系电话: 13736661918
场地招租招标文件10.14).doc
三门县珠岙镇清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下界溪自然村
三门县珠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豊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4日